万安县招标投标中心主要职能 中心为政府主管部门实施对建设工程项目、产权交易、土地公开交易、政府采购、药品采购等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提供条件,为招标投标交易活动提供信息、场所和服务。主要有以下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制定招标投标中心管理工作制度和驻场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为交易各方和各职能部门进场办公提供场所和服务,收集、审核、发布招投标项目相关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各种信息和政策、法规、技术咨询服务。 4、负责对进场交易的项目和参加交易的各方进行登记,对招投标者和中介方资格进行核验,对相关手续登记备案,并按规定收取费用。 5、负责维护招投标中心的市场秩序,协助有关部门监督交易双方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对交易双方执行有关工作规则和程序进行监督,协调处理招投标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章行为。 6、组织招标单位及相关监督单位的有关人员从招标投标评委专家系统中随机抽取专家。 7、履行县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能。
万安县招标投标中心 200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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